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大都大同小异,上海是这样规定的,供参考。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规定)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在禁止时段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或者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举行健身、娱乐等活动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居民投诉噪声干扰并经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证实的,或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该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