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申请条件如下:
2.符合国家实验室认可颁布的认可准则;
3.遵守国家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固定场所证明文件,自有房产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仪器设备独立调配声明和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所需设备的明细表;购置仪器设备发票复印件;新增项目授权签字人的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复印件;检测依据的现行有效标准确认报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资表等;从事特殊检测和校准人员资质证明;开展新项目评审资料;扩项产品的典型检验报告。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验室的实际状况、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和我国实验室评审工作的经验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的,颁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其目的是要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