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公民的配偶;
2. 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二.婚姻移民:
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2.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三.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分为五大类型:
1.优先劳工;
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4.特殊移民:宗教类神职人员;
5.投资移民。
美国的移民历史可分为三个高潮:
1.第一次移民高潮发生在1820年至1860年,被美国历史学家称之为“伟大的人类迁徙运动”。
这期间移民总数高达500万。
移民主要来自西欧和北欧,移民中也有少数来自亚洲,主要是来美国淘金的中国人。
2.第二次移民高潮是从1861年到1880年,约有500万移民来到美国。
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迎来了工业化的高峰期,对劳动力需求旺盛。
为了吸引欧洲移民来美国,1864年,林肯总统游说国会通过了《鼓励外来移民法》。
国务卿西沃德甚至向美国驻欧洲的外交官发出通告,要求他们把吸引欧洲移民作为一项最重要的外交任务来对待
3.第三次高潮从1881年到1920年,移民人数猛增到2350万。
移民顶峰是1907年,达到12
8.5万人。
这一阶段,美国政府多次立法,限制欧洲移民,排斥亚洲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