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有两种情况,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但是建议以2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合议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是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限两次,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只会根据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来审查该案,并作出判决,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只能根据现有的证据审案,不能要求退回补充侦查,但检察机关可以要求撤回起诉,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只要满了期限不管查得出查不出,都要移送,除非撤案。
一般办案期限是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而言的,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时间相对宽松些。
公诉部门在审查时自身一般不进行侦查,而是对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获得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证据不足,要么做出决定不起诉,要么退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期限是30天。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
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