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而根据197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因为已经退休,和公司属于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无需缴纳社保,也无法享受社保里的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按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在公司需要承担雇主赔偿责任。
不过和工伤保险赔付涉及的法律规定不一样,赔偿标准也并不一样。
正常聘用人员是要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这两个渠道,来处理他们的纠纷。
退休人员已经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话,那么是不需要再继续购买社保了,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如果退休人员返聘到所在的企业进行工作,那么所在的企业不应当为返聘人员承担社保的相应。
因为本身已经领取退休待遇的这些退休人员,那么他们是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的,所以说在购买社保实际上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而且作为退休年龄之后的人群,那么是不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也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义务给这个退休人员购买社保的义务的。
所以说退休人员返聘只需要拿一份干工资,仅此而已,不需要购买任何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保的费用。
那么对于用工企业来讲,返聘这种退休人员,实际上它的用工成本是相对较低的,因为毕竟不用承担社保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