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完整性约束分为以下四类:
1.实体完整性,规定表的每一行在表中是惟一的实体;
2.域完整性,是指表中的列必须满足某种特定的数据类型约束,其中约束又包括取值范围、精度等规定;
3.参照完整性,是指两个表的主关键字和外关键字的数据应一致,保证了表之间的数据的一致性,防止了数据丢失或无意义的数据在数据库中扩散;
4.用户定义的完整性,不同的关系数据库系统根据其应用环境的不同,往往还需要一些特殊的约束条件。
用户定义的完整性即是针对某个特定关系数据库的约束条件,它反映某一具体应用必须满足的语义要求。
比如:
1.primary key主键约束;
2.foreign key外键约束;
3.not null,unique惟一约束;
4.check约束。
1.保证数据库存在安全数据库是建立在主机硬件、操作系统和网络上的系统,因此要保证数据库安全,首先应该确保数据库存在安全。
预防因主机掉电或其他原因引起死机、操作系统内存泄漏和网络遭受攻击等不安全因素是保证数据库安全不受威胁的基础;
2.保证数据库使用安全数据库使用安全是指数据库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其中,完整性既适用于数据库的个别元素也适用于整个数据库,所以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设计中完整性是主要的关心对象。
保密性由于攻击的存在而变成数据库的一大问题,用户可以间接访问敏感数据库。
最后,因为共享访问的需要是开发数据库的基础,所以可用性是重要的,但是可用性与保密性是相互冲突的。
数据库是存储在一起的相关数据的集合,这些数据是结构化的,无有害的或不必要的冗余,并为多种应用服务;数据的存储独立于使用它的程序;对数据库插入新数据,修改和检索原有数据均能按一种公用的和可控制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