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包地5000亩国家一年补贴50万元左右,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
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
5、当地政府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安排土地流转扶持资金,用于对土地流转农户的奖励
1.
流转期限在5年(含)以上10年以内的,一次性给予镇乡(街道)10元/亩的奖励补助;
2.
流转期限达5年的,一次性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水田50元/亩(旱地减半)的奖励补助;
3.
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增加水田10元/亩(旱地减半)的奖励补助。
4.
流转期限10年(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镇乡(街道)20元/亩的奖励补助
承包50亩种植药材是否有补贴,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地区。以下是基于搜索结果的一些具体补贴信息:
种植补助:对于连片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可以享受种植补助。例如,枳壳的补助标准是800元/亩,黄精1200元/亩,金银花1000元/亩,艾草600元/亩1。
道地药材种植补贴:新增霍山石斛大棚种植、天麻、茯苓、多花黄精、石菖蒲种植净面积5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2000元2。
其他药材种植补贴:新增其他单品种中药材种植净面积2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2。
良种繁育推广补贴:科研机构或市场主体新培育出的道地药材优良品种,通过省级以上机构认定登记并在全县范围推广,种植规模达500亩以上的,一次性补贴繁育成本和推广费用20万元2。
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奖补: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有质量安全全过程追溯体系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给予10万元奖补3。
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奖补:对种植巴东玄参、巴东独活单品规模2亩以上的种植主体,按300元/亩奖补;套种按200元/亩奖补3。
支持开展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奖补:新建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按100元标准一次性奖补种植主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