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震级分为九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一般将小于1级的地震称为超微震。
2.大于等于1级,且小于3级的地震称为弱震或微震。
如果震源不是很浅,这种地震人们一般不易觉察。
3.大于等于3级,且小于
4.5级的地震称为有感地震。
这种地震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4.大于等于
4.5级,且小于6级的地震称为中强震。
属于可造成破坏的地震,但破坏轻重还与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种因素有关。
5.大于等于6级,且小于7级的称为强震。
如2016年2月6日高雄地震。
6.大于等于7级,且小于8级的称为大地震。
如2010年4月14日玉树地震。
7.8级以及8级以上的称为巨大地震。
如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
地震震级分为九级,一般将小于1级的地震称为超微震,大于、等于1级,小于3级的称为弱震或微震。
大于、等于3级,小于
4.5级的称为有感地震,大于、等于
4.5级,小于6级的称为中强震,大于、等于6级,小于7级的称为强震,大于、等于7级的称为大地震,8级以及8级以上的称为巨大地震。
震级每相差1级,能量相差大约30倍。
每相差20级,能量相差约900多倍。
地球上的自然变异,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自然灾害孕育于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地球表面环境中。
无时无地不在发生,当这种变异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积涝、山洪、台风、龙卷风、火焰龙卷风、冰雹、风雹、霜冻、暴雨、暴雪、冻雨、大雾、大风、结冰、霾、雾霾、浮尘、扬沙、沙尘暴、雷电、雷暴、球状闪电等气象灾害。
自然灾害具有广泛性与区域性。
自然灾害具有频繁性和不确定性。
自然灾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不重复性。
自然灾害具有联系性。
各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具有严重性。
自然灾害具有不可避免性和可减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