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线行驶要考生做到起步平稳,驾驶操作顺序基本不乱;2、能正确把握方向盘(以左手为主操作方向盘),并能应用方向盘自由行程修正行驶方向;3、能掌握变速换档的时机和方法,善于在各种不同的车速下进行高低档互换(进行逐级加档、逐级减档或越级减档);4、以及能做到及时有效地运用制动器(预见性制动减速);5、能基本做到定点停车及路口调头的方法。
驾照考试科目三考试未通过者,十天以后可以重新预约补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分为: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的考试题库。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4.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是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