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一平方公里的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为43万平方公里。
专属经济区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制度。
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这一区域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
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
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辖权。
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
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
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
足球场地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长度90米到120米,宽度45到90米,面积约5000平方米到10000平方米;1平方公里等于1000000平方米;所以1平方公里约等于100到200个足球场。
球门高
2.44米 ,宽
7.32米,足球用皮革或其他适料制成,圆周不长于70厘米不短于6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