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个孩子们玩的地方,就是孩子们的家。
后来,我国的不少“宫”都成了办“培训班”的地方,吹拉弹唱,一应俱全,武术、摔跤、跆拳道,应有尽有。
孩子们到了这里在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承担着繁重的课业负担之外,在这里肩负起“提高素质”的重担。
现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
出自汉代刘向《说苑・建本》 。
少年学习就如初出的太阳,是人生的起点阶段,积累的初期,可以吸收无尽的知识;中年学习尤如中午的太阳,对知识的吸收最强,应用最快,事业最辉煌,就象午时的太阳光芒四射;老年好学好比晚间里的灯火,给黑暗的四周带来光明。
少年宫是指某些国家少年儿童在校外进行集体活动的场所。
通俗之意就是一个孩子们玩的地方,就是孩子们的家。
在党中央关于“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号召下,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有了长足的发展,是青少年发展特长,展示才华,丰富生活的专属机构。
中国的少年宫有的是利用原有的建筑改造的,例如1949年成立的大连市少年宫,1983年成立的北京中国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
80年代,各省、市、自治区新建、扩建了一批少年宫,如无锡、福州、青岛、长沙、合肥、大庆等地的少年宫和兰州少年儿童科技中心等。
据1983年统计,中国省和省辖市一级的少年宫106所,地辖市和县一级的少年宫102所,少年儿童活动站7000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