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凌水县到东方市八所镇有229点8公里。
八所镇位于海南省西部北部湾之滨,距海口约260公里,三亚约170公里,于2002年由原八所、墩头、新街、罗带、四个乡镇合并而成,是东方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东方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镇行政区域面积约303平方公里,下辖37个自然村,34个村委会,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165640人,其中农业人口97541人,非农业人口68099人,有66个基层党组织,社区支部11个,农村支部34个,党员2259人,其中女352人,已创建文明生态村27个,高排、福耀、剪半园村为省级文明生态村示范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第十条提到: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由其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所提交或者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