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主观对于客观的看法和评价。
要判断一个人的看法是否是真理,就要与客观相比较,看其是否符合客观。
而实践正是连接主观和客观的桥梁;
2.真理是相对的,需要条件,因为客观世界是无限的,而且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人的认识也是无限的,也应该跟着客观实际发生变化,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1.有助于各部门机构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需要;
2.有助于各级政府、各部门运作更加制度化、法律化;
3.有助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5.有助于散发社会生活的活力和提高经济领域的创新能力,特别对于许多民营企业而言;
6.有助于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
7.有助于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
8.是有助于从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充分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性,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都会起到积极作用。
实践的主体、对象,手段诸要素都是客观的,而且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也受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制约。
因而,实践具有客观性。
但实践同时也是人的活动,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因而,实践既不是纯客观的物质活动,也不是纯主观的思维活动。
实践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相统一的活动。
认为实践既是一种客观活动,也是一种主观活动,其实质割裂了实践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
2.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如果不超出认识的范围,人们就无法判定自己的认识是否与客观事物相符合,客观事物自身也不能回答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它。
只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实践,才能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因此,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