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甲的主要功能是保护手指和指甲,护甲一般戴在无名指和小指。
清宫的皇后、嫔妃,极喜欢蓄指甲,一般来说,蓄一根一寸长左右的指甲,通常需要半年以上,且稍不留神,就会劈裂折断,为了保护这种细长的指甲,特在手指上加罩一个套筒,以起到保护的作用。
这就是人们俗称为护甲的器物。
清宫皇后、嫔妃们的指甲套质地有金、银、玉、玳瑁、铜、珐琅等多种材料,利用镂空、錾花、镶嵌等装饰手法,纹样大小由基部到指尖顺势而收,自然流畅,背面多为镂雕,极少封塞,这样可使空气流通,夏季饰戴不致憋闷。
后妃制度级所住宫殿:关外努尔哈赤时期还没有后妃制度。
这时妻妾没有名号。
努尔哈赤的16个妻子都叫“福晋”。
皇太极时期,有了后妃之别,建立了五宫:中宫清宁宫、东宫关雎宫、西宫麟趾宫、次东宫衍庆宫、次西宫永福宫。
入关后,后妃名称多了起来。
顺治十五年决定采用礼官建议,乾清宫设夫人1名,淑仪1名,婉侍1名,柔婉、芳婉都是30名。
慈宁宫设贞容1名,慎容2名,勤侍没有定数。
此外还有女官。
然而这个制度并没有真正执行。
康熙后典制完善了。
后妃设皇后1名,居中宫,皇贵妃1名,贵妃2名,妃4名,嫔6名贵人、常在、答应,没有定数,分居东西12宫。
东宫有景仁宫、承乾宫、钟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宫有永寿宫、翊坤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
每宫都有宫女供役使。
清朝后宫嫔妃的品阶:
1.皇帝的正妻称皇后,居中宫,主内治。
2.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嫔六人,分居东西十二官,协助皇后主内治。
3.嫔以下还有贵人、常在、答应三级,均无定额,随居东西各宫,勤修内职。
注意:纵观清朝历史,除皇贵妃、贵妃之外,也还有其他妃号,如庄妃、瑾妃、珍妃等。
制度规定尽管十分严格,但各皇帝妃嫔数目的多少出入较大。
康熙、乾隆的妃嫔都大大超过规定,而同治、光绪等又远没有那么多的妃嫔。
清朝官位:
1.清朝中央国家机关的设置:最高统治者是皇帝。
2.直接为皇帝办文宣谕的机构有4个:中书科、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奏事处、通政使司。
3.辅佐皇帝的中枢机构有8个:议政处、内阁、军机处、责任内阁、弼德院、督办政务处、宪政编查馆。
4.直辖和特设的机构有:户部,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内务府,另设顺天府和奉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