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1956年底完成的。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分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方面,称作三大改造。
意义:到1956年底,国家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
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是1949至1956年。
社会主义建设是指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的建设,1956至1966年这十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78年至今是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
1966至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我国内乱的十年。
历史:
社会主义的初级发展阶段。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是当代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所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中,提出了共产主义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一个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我们党则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正反经验,从而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了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
鉴于我国50年代中期以后产生的超越阶段的错误观点,以及社会生产力受到严重束缚的事实,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重新认识和探索。
在党的文件中三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初级发展阶段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