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江南高中的简介如下:广西贵港市江南中学是一所地级贵港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全日制寄宿高中,其前身是建于1982年的贵县初中,1987年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举办高中教育并更为现名,1999年-2001年学校转轨过渡为完全高中,2001年通过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立项,2004年1月学校被正式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贵港市江南高中的教师资源如下:有高中专任教师187人,其中高级职称56人,中级以上职称161人,教育硕士10人,在读教育硕士4人,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6人;有自治区特级教师1人,享受贵港市政府津贴教师2人,市教坛明星1人、学科带头人6人、骨干教师5人。
贵港市江南高中的教学设施如下:校教育教学设施完善。
拥有教学楼3幢、实验楼1幢、科技楼1幢,学生公寓3幢,有集分餐厅、用餐厅、风雨球馆于一体的学生食堂1幢。
48个教学班教室都安装有多媒体设备,拥有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8间,多媒体教室2间,电子阅览室1间,高性能的教学、办公电脑300多台。
此外,有藏书室1间,共有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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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实施机关: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和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第一款: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
第十一条第二款: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