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的反义词:挽留、收容、收留、迎接、欢迎等。
1.挽留:使将要离去的人留下来,出自《明史蔡清传》;
2.收容:释义为收留并加以照顾,出自老舍的《四世同堂》;
3.收留:是指把生活困难或有特殊要求的人接收下来并给予帮助;
4.迎接:释义为走向前接待,出自《东周列国志》;
5.欢迎:释义为高兴的迎接,出自《为学一首示子侄》。
驱逐的反义词有 :收容、收留、喜迎、欢迎、邀请、挽留、保留、迎接、约请、逢迎。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恢复汉室江山,推翻当时蒙古人的统治,在《喻中原檄》一文中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纪陈纲,救济斯民”的口号。
同文中也提出“胡虏无百年之运”。
1905年,孙中山和黄兴等革命先驱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为政治纲领,也叫十六字方针。
孙中山把同盟会的政治纲领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这里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指推翻清朝专制统治,重新建立文明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