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为主的人民民主革命。
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并及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内容: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为党的各项工作确立了总的指导方针。
意义: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的结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开始。
在这条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并为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了必要的前提和条件。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其所谓新,是相对于17-18世纪欧美国家发生的资产阶级领导的,旨在推翻封建专制主义压迫,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旧民主主义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
1948年, 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其主要包含了以下内容:(1)革命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目标是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以及腐朽的政治上层建筑。
它的根本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革命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
(3)革命动力: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包括工人、农民、 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4)领导力量:新民主主义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即中国共产党领导。
(5)革命的具体步骤:第一步,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