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可以有以下机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经理等;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国家补贴每年都有发放,但具体到地方市县,补贴的比例就大不相同了,原来是省、市、县的补贴比例为4:3:2。
具体由地方农委负责。
1.各省市对于农机购置都应该有相应的奖励或者是补贴办法,包括贷款,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一定的要求,购置手续有规定,当然各省市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咨询。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的范围比较宽,包括合作社,也包括涉农协会,还有一些涉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专指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