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同党委一样,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党组不能批准接收新党员,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3.党组与本单位机关党组织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而非领导关系。
各单位根据自己情况制定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般情况下,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党委办公室主任(未设党委办公室的,为党委秘书)列席并作会议记录。
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组织正确理解和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应注意:
1.党员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其精神实质,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
2.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全局,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3.做好党内外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本单位干部的管理、教育、考核、推荐提名、任免、奖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