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事项的及时处理;紧急电报紧急程度办结时限为“特提”1天内,“特急”3天内,“加急”5天内,“平急”10天内;特急公文,是指事关重大而又十分紧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紧急公文,一般也是涉及重要工作需要急速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常规公文,是指可以按正常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常规公文也要及时办理。
《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行政处罚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同时,接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不得超越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