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中的教育均衡,即教育均衡发展。
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们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程度显著提高。
教育均衡发展,是关系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战略问题。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必须明确其中所包含的基本理论问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体上处于一个比较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为人人享有公平、公正地接受义务教育全力提供充足的保证。
含义:中国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
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这项政策从2001年开始实施,其中中央财政负责提供免费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实行缘由: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让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德政之举,也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
2011年,民间发起的“免费午餐”公益活动引起了全国对于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吃饭和营养问题的关心。
为此,2011年10月,中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2年6月14日,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以确保学生“营养餐”计划能有效实施。
实施细则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