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
2.会计的涉及的领域较广,包括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
3.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的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监督。
方法:
2.在学习的同时,需要做一些实践工作,在实践中理解理论,并融贯会通。
3.建立一定的会计思维和会计逻辑。
4.购买相关的会计书籍,根据书籍内容,进行合理的学习。
5.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文件规定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多种形式。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3.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指按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各个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的项目,是进行复式记账、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提供了前提条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
而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是用于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