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儿媳妇都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婆婆就更没有赡养儿媳妇的义务啦。但从情上来讲,做父母的还是能帮扶一下就帮扶一下,以减轻儿子的负担。
我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赡养人是担当的人,是须要负责的。而被赡养人是接受照顾的人,是享受的。例如,儿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责任,就是赡养人。父母老了,失去劳动能力,应该享受儿女的照顾,老人就是被赡养人。我认为总有一天,社会将发展进步到,人年轻的时候为社会效劳,年老了,由社会抚养。
如果赡养协议已经履行,而老人去世后子女要推翻赡养协议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赡养协议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但如果协议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比如强迫签署、违反法律法规等,法院会判决该协议无效。
如果协议合法有效,子女推翻的难度会比较大。但是,如果子女可以证明赡养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赡养费用不足、赡养不到位等,法院也有可能判决协议无效。综上所述,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需要子女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