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艺术家通过作品着重表现内心的情感,而忽视对描写对象形式的摹写,往往表现为对现实的扭曲和抽象化,尤其用来表达恐惧的情感。
广义地说表现主义是指任何表现内心感情的艺术。
解构主义:对现代主义正统原则和标准批判地加以继承,运用现代主义的语汇,却颠倒、重构各种既有语汇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否定传统的基本设计原则,由此产生新的意义。
用分解的观念,强调打碎,叠加,重组,重视个体,部件本身,反对总体统一而创造出支离破碎和不确定感。
第一特征是自由性,自觉要受到当前知觉对象的时空的局限,审美想象则可以在知觉材料的基础上脱离知觉对象的局限,无拘无束的自由驰骋。
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审美想象是情感想象。
按照感知表象在心理活动中的展现,可以把审美想象分为感知想象,再现想象和创造想象三种基本类型。
而审美想象出现的心象的三种类型是知觉心象,记忆心象和想象心象。
文学理论是指诠释文学与文学批评的相关理论或哲学。
各种文学理论派别会以不同的方式诠释理解文学文本,并采用不同的研究方式来看待文学。
文学理论以哲学方法论为总的指导,从理论的高度和宏观的视野上阐明文学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建立起文学的基本原理、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方法。
文学批评流派分以下五种:一、道德批评派。
主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之旨,以封建伦理纲常、道德规范为文学批评准则,强调文学艺术创作之旨在于“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认为“诗教之教”,以“兴观群怨”为用。
二、社会批评派。
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及“唯歌生民病”为文学批评准则,强调文学艺术创作必须真实的反映社会现实生活要求文学必须“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
三、心理批评派。
抒发性灵、表现自我为批评准则,强调“言为心声”、“文为心学”、“书为心画”,文学创作“本于心”,应该表现真情实感和“赤子之心”。
四、艺术形式批评派。
偏重格律声色,以格调、声韵、章法、文法为批评准则,强调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之美。
五、审美鉴赏派。
主神韵,重鉴赏,以艺术境界为最高审美标准和批评准则,提倡文学艺术必须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强调文学的艺术本质、审美特征和批评家的鉴赏水平、审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