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重点如下:
2.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3.会计方法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会计对象,实现会计目标的手段,会计方法具体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和会计检查方法等;
4.会计分析方法和会计检查方法等主要是在会计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利用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和检查所使用的方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将资产简明,准确的概括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具体说来,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2.资产是公司,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3.资产能够给公司,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资产的确认一项资源在符合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一至四款规定,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确认为资产: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还明确规定: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列入资产负债表。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