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
1.标的:标的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如购销合同中的货物,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借款合同中的货币;等等;
2.数量和质量;
3.价款和酬金,就是取得标的一方所给付对方的代价;
5.违约责任。
合同须遵循的原则有自愿原则,意思表示一致原则;权利义务平等原则,合同的拟定只要符合合同必要条款和此种合同特别条款就没问题,其中要注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权利义务、合同的解除终止等条款。
还有解决纠纷的条款都要有,如果还有未想到的可以在履行过程中补充约定。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口头形式。
是指当事人双主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书面形式。
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
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