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群臣的意见的制度。
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
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
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
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是曹丕为了笼络士族而确定的选官标准。
主要内容就是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考。
所谓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地主阶级的政权基础,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但是九品的品级并没有废除。
1.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
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有名望,善识别人才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
但是这种制度执行到后来就演变成只从名门望族中选拔官吏,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隋朝时这种制度被废止。
2.三省六部: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