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因:因犯罪被赐死。
2.生平:爱新觉罗?费扬果,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六子,也是最小的儿子。
费扬果生于天命五年,即1620年十月,生母不详。
费扬果在皇太极在位时,因犯罪被赐死,削除宗籍。
康熙五十二年,即1713年,复宗籍。
康熙五十二年,即1713年,圣祖命莽古尔尼雅罕呈宗人府请复宗籍,宗人府以闻,圣祖令莽古尔泰、德格类子孙复宗籍。
费扬果曾孙三等侍曰:“此事朕知之,但不详耳。
费扬果,太祖子,太宗时因获大罪诛死者。
”命复宗籍,赐红带。
有子四人。
3.史书记载:第十六子费扬果,四子,庚申年十月生。
太宗时因获大罪,黜宗室,正法。
子孙黜为庶人。
康熙五十二年七月,恐伊子孙湮没,给予红带子,为祀附入玉牒之末。
嫡妻:伊尔根觉罗氏,巴图鲁伊阳之女。
动量定理的常见表达式:(1)p=p′ ,即系统相互作用开始时的总动量等于相互作用结束时(或某一中间状态时)的总动量;(2)Δp=0,即系统的总动量的变化为零.若所研究的系统由两个物体组成,则可表述为: m?v?+m?v?=m?v?′+m?v?′ (等式两边均为矢量和);(3)Δp?=-Δp?, 即若系统由两个物体组成,则两个物体的动量变化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此处要注意动量变化的矢量性。
在两物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也可能两物体的动量都增大,也可能都减小,但其矢量和不变。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