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法理论以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而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
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
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各国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除了任意撤销外。
还有法定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1.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2.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