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编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编应该是改编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原作品的内容,而是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创新,达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创作目的。
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
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而改编作品,如将长篇著作缩写为简本。
描写方法有人物描写和景物描写两种。
景物描写则包括静态与动态、客观与主观、反衬与对比三种。
人物描写:
1.概括描写:就是把事物的共同特点归结在一起加以简明地写出来,扼要重写。
2.肖像描写:又称外貌描写。
它主要是指对人物的身材、容貌、姿态、服饰、仪表、风度、生理特征等的描写,肖像描写是人物形象描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
3.语言描写:是指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对话和独白
4.动作描写:描写人物富有特征性的动作,以表现人物的性格、品质、身份、地位、处境、状态,叫做动作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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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理描写:对人物在特定环境中的思想活动和内心世界进行描写,就叫心理描写6细节描写:是指抓住生活中的细微而又具体的典型情节,加以生动细致的描绘,它具体渗透在对人物、景物或场面描写之中。
细节,指人物、景物、事件等表现对象的富有特色的细枝末节。
1.开端:是作品所反映的矛盾冲突的第一件事;
2.发展:是作品中矛盾冲突从展开到激化的演变过程;
3.高潮:是决定矛盾各方的命运工主要矛盾即将解决的关键时刻,是矛盾冲突发展到顶点,人物的思想斗争最紧张,最激励,最尖锐的阶段;
4.结局:是矛盾得到解决,人物性格的发展已经完成,事件有了最后的结果,主题思想得到充分展现,是情节发展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