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保证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1979 年3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理论工作者务虚会上,针对当时社会上存在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明确地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核心是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不断认识的结果,这一目标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突出的创新性和内涵的丰富性等特征,它对我国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