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特殊教育也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对于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提高特殊需要人群的素质、促进国家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教育公平得以实现的标志。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教育活动。
普通教育是伴随人类的诞生而自然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残疾也是伴随人类的诞生而出现的自然现象,但特殊教育的产生却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特殊教育的报考要求如下: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特殊教育工作;30周岁及以下,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
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同时要求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加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