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评审条件是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为准。
根据《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
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相关的职称评定规定,医学类中级职称 包括“主治(主管)医师、主治(主管) 药师 、主治(主管)护师、主管技师”属于“中级(C级)”需要报考3个模块。
推荐报考科目:Internet应用、Word2003、PowerPoint2003。
当然,考试中用的模块,选择考试的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根据当地的职称部门提供了模块考试的种类,自行从其中选择三个模块来考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