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一生主要著作共有20篇:
1.《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
2.《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4.《论犹太人问题》;
5.《神圣家族》;
6.《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8.《罢工和工人同盟》;
9.《哲学的贫困》;
10.《工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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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产党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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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雇佣劳动与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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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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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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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治经济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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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福格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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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剩余价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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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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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兰西内战》;
20.《资本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其正确性在于:
1.它表明人的本质不是先天的、天赋的,而是在后天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特别是生产实践中形成的。
2.既然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的社会关系是会发生变化的,因此,就不存在什么永恒不变的一般的人的本质。
恰恰相反,人的本质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而变化的。
3.由于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人们的社会关系不同,本质也就不同。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思想家所宣扬的一般的共同的人性或人的本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破除了以往思想家关于先天的、永恒不变的、普遍共同的人的本质的观点,从劳动、从人的社会关系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
爱情是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心中形成的真挚的爱慕,并渴望对方成为终身伴侣的一种最强烈的感觉。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在我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薛甚至羞涩的态度,而决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
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乐观而不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