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吸毒量刑标准可参考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一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聚沙成塔:比喻积少成多。
2.聚蚊成雷:许多蚊子聚到一起,声音会象雷声那样大。
比喻说坏话的人多了,会使人受到很大的损害。
3.聚少成多:一点一滴的积累,就会由少变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