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
(一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①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证。
②是土地部门提供土地,计划部门项目立项的依据。
③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
规划是融合多要素、多人士看法的某一特定领域的发展愿景。
提及规划,部分政府部门的工作同志及学者都会视其为城乡建设规划,把规划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
其实,这是对规划概念以偏概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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