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注册是指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证书者。
护士注册对象。
符合护士管理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部队(含武警)医疗机构的合同护士。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护士。
护士注册程序。
1、填表。
2、准备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
3、单位复核。
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意见。
4、录入信息。
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
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
5、交表送审。
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当地护士注册机关。
6、注册机关初审。
各县(区)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然后核对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张贴照片。
7、上级主管部门再审。
按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各县(区)注册机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统一将首次注册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送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8、发证机关终审发证。
9、注册。
各注册机关领回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6年至2008年、或2007年至2008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护士求职自我评价的写作方法如下:
2.写出在曾经所负责的工作中遇到过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对自己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做出评价;
3.在辅助医生为病人做治疗工作时,针对不同病人不同病情总结解决方式,并对自己做法作出评价;
4.针对对待病人、对待工作及对待同事的态度等方面,对自己进行客观评价;
5.客观地写出个人优点,及个人优点对工作方面的帮助;
6.客观地写出个人缺点,及改正措施;
7.在曾经的工作中所得的个人收获,客观地评价积极消极影响;
8.以上为护士求职自我评价的写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