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分为750。
数学150,语文150,英语150,综合300。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高等学校招生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省市区因考试制度的不同考试时间为3天。
大部分地区:考试科目总分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300分。
文科综合涵盖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涵盖物理、化学、生物;江苏:考试科目总分为480分,其中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上海:考试科目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选3门,每科70分;浙江: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赋分100分加入高考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