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自然法学的发端(起源)与特点,理性的含义
时间:2025-06-17 08:18:08
答案

早起源:早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学的观念,到17至18世纪时,自然法学观念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达到了一个高峰。

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法学得到了复兴。

特点: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

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

含义:自然法学的观念在西方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般说来,它表示一种对公正或正义秩序的信念,这种正义秩序普遍适用于所有为宇宙间最为控制力量支配的人,它不同于实在法,即由国家或其他人类组织制定的法。

一切自然法学说的出发点是“理性”和“人性”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其特点是它的概括性和间接性。

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各自的理论及主张是什么
答案

自然法学派更强调法的正当性,即立法、司法、执法,以及法律制度、法律理念本身是否符合最广大人类的普世价值观,认为在实然法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标准,即应然法,凡是不符合应然法的实然法都不是真正的法,即“恶法非法”。

社会法学派更强调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他首先承认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发展决定了法的发展,但同时强调法对社会能动反作用。

认为能够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作用,即实现立法目的和对人力社会有积极推进作用的法就是真正的法。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则更强调法的来源,认为凡是由法定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就是真正的法;而缺失对立法权正当性、立法程序正当性、实然法本身正当性的考量,所以是“恶法亦法”,如德国法西斯的《消除人民痛苦法》。

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发展有何意义
答案

罗马法之所以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与其中所蕴涵的自然法思想密不可分。

在自然法思想的指引下,罗马法才得以克服其自身的种种限制,步入良好而快速的发展轨道并逐渐臻于完善.。

罗马法以其法理精深、体系完备著称于世,其对后世法律的影响是古代其他任何法律所不及的。

自然法未传入罗马以前,罗马法发展缓慢,具有狭隘性、保守性。

市民法在罗马长期适用,未有较大的实质性的突破; 而自从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以后,罗马法的发展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这主要表现在: 市民法有较大的实质性的突破; 灵活善变的、适用于各民族的万民法便应运而生。

罗马法的发展从此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

自从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后,务实的罗马法学家纷纷以自然法思想为先导,对法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把自然法思想中的理念贯彻到实在法的制订和实施上,从而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

推荐
© 2025 雅普电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