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四项。
考试科目的顺序为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场地驾驶考试、道路驾驶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以上四项考试分别简称为科一、科二、科三、科四。
考试规则简介:在考试过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有两次机会,两次都没有及格,本次考试终止。
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间可以上交补考费用,学习之后再进行考试。
参加完科目一考试之后,三年之内应该通过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考试,如果不能通过,所考的内容作废,应该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关报名年龄的规定:第二节申请条件及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3.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