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法学是相对于规范法学而言的一种法学方法,通俗来说就是主要研究法是什么,规范法学研究法学应该是什么,实证法学也有自己的学派,就是以奥斯汀、凯尔森、哈特等人的分析实证主义,认为法与道德无关。
实证法是指通过事物的真实表现来传达信息,激发广告受众的欲望,说服广告受众的方法。
其具体的表现技巧主要有:
1.文字写实:就是以文字形式直接陈述事实,如介绍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历史、用途功能、质量标准以及价格、服务等,常用于印刷类广告。
2.产品展示:在广告中直接展示产品的外观、形态、包装及内部构造等,多见于印刷类广告中的广告插头、电视广告中的画面展示。
3.现场表演:通过现场的直接表演,展现产品的使用效果,使广告受众产生兴趣,如时装表演、场景式家具展台、生活场景式橱窗广告以及相应的现场电视录像广告等。
实证科学一般认为是科学,就是可以通过实验或事实证明其正确的科学论断或概念。
实证科学并不等同于终极真理,它随时准备接受新的事实的检验,并伴随着人们认识能力和事物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同时人们也不能保证现代实证科学的探索方法就是探索宇宙真理的唯一方法。
然而在马克思关于"真正实证的科学"的阐述中,从中、英、德三种不同文本的阐述中发现"真正实证的科学"并非实证科学,"实证"应理解为"现实"、"实际"、"实践"等,"科学"也不是现代分科科学,而是德国哲学传统意义上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