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的单位性质属于行政,是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国家行政单位。
国家正式的税务工作人员是具有公务员的身份的。
不管是国税还是地税,都是同样的税务行政单位,工作性质是一样的。
其工作人员同属国家公务员,应该是执行同样的工资待遇。
税务机关是主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
1994年,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同时,为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我国对税收管理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
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1.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税,车辆购置税,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2.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筵席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
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各税的征收和管理:
1.增值税;
2.消费税;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
6.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8.证券交易税;
9.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