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免予纪律处分和不予纪律处分的区别是:免予处分是指公务员所犯错误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应该给予纪律处分,但具有免除处分的情节,经过有关机构作出的免予处分的书面结论。
不予处分是指公务员所犯错误显著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经有关机构研究作出的不予处分的决定。
不予处分的前提,是公务员的错误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处分。
公务员停薪留职制度现在已经取消。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公务员入党在本人成分中填写公务员。
本人成分,是指本人参加工作或入党以前的社会地位,也就是填表之前的社会身份,可以理解为填报前的职业身份。
例如:学生、教师、医生、工人、农民、个体户、司机、军人、警察、公务员、干部、职工、临时工等。
如果同时从事几种职业的,写最主要的一种,如果先后从事几种职业的,写最近从事的一种。
公务员: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党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不分行业和级别,在本人成分一栏都一律填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