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建立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并在1905年成立了同盟会,它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2.宣传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发表了同盟会纲领三民主义,成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
3.发动武装起义推翻了清政府的反动统治。
建立了中华民国,并制定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
4.为了维护民主共和,孙中山积极斗争,他相继领导了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第二次护法运动等并发表了《讨袁宣言》、《第二次讨袁宣言》和《讨逆宣言》;
5.积极与共产党合作,并在1924年与中国共产党合作,接受反帝反封建的主张,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发展成新三民主义,实现了一生中最伟大的转变;
6.创办黄埔军校培养革命军事人才。
1.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
2.同时还包含着关怀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内容,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
3.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归结为土地与资本两大问题;
4.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
5.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简称为涨价归公。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设想通过三民主义的实施能够“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 进而实现国富民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是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
三民主义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成。
民族主义:反对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
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
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
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二为节制资本。
三民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是激励中国人民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