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与振捣的一般要求 :
1.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两米,防止下落的混凝土离析,浇筑高度如超过三米时必须采取措施,用串桶或溜管等;
2.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如必须间歇,其问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问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气温及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过两小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3.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和插筋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修正完好;
4. 柱子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如需留施工缝时应留在主梁下面。
无梁楼板应留在柱帽下面。
在与梁板整体浇筑时,应在柱浇筑完毕后停止;
5.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 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
1.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制定浇筑方案,确定浇筑起点,进展方向,厚度和浇筑顺序,以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措施;
2.按要求对不同基面采用相应方法清除干净,并不得有积水。
侧面、底面垫块至少为4平方米,垫块绑扎丝头不能伸入保护层内,不能使用砂浆垫块。
采用细石垫块时,其抗腐蚀能力和抗压强度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
当采用塑料垫块时,其耐碱和抗老化性能应良好,且抗压强度不低于50兆帕;;
3.仔细检查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严密性、支撑程度、数量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