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可以携带但是不能过多携带,在携带时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且将它们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并且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以便进行检查。
各机场如有不同规定以机场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不超过100毫升可以携带登机。
1.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托运;
2.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
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托运。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规定以下物品不能通过安检: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
2.爆炸物品类;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
5.毒害品类;
6.腐蚀性物品;
7.放射性物品;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