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较多,推荐如下: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等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2.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英语实用型人才,毕业后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旅游、外事、教育、科研等部门从事教学、翻译等工作;
3.展示设计专业:是一门综合艺术设计,主体为商品,是在既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运用艺术设计语言,通过对空间与平面的精心创造,使其产生独特的空间范围,使观众能参与其中,达到完美沟通的目的。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科目: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手续的办理过程如下:
1.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2.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
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自学考试通过科目的有效期一般为8年,具体有效时间与所在省份规定有关:
1.天津、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省份的自考成绩有效期规定为单科8年有效期;
2.北京、上海、山东、河北、湖南等其他省份的自考成绩没有期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