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和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
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继位。
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
1.反对礼制商鞅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
他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
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商鞅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
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商鞅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4.严法治国商鞅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并将以前的秦法改为律。
主张凡是有罪者皆应受罚。
鼓励告奸。
并制定什伍连坐制度。
商鞅变法对秦的国势强盛,进而统一六国,建立一统天下的秦王朝,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 打破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封建的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地主阶级政治势力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编制户口,什伍连坐,实行中央集权,巩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
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 方便税收和交换,加强集权制度。
燔诗书而明法令,在上层建筑领域实行封建统治阶级的专政。
改革性质奴隶主阶级为巩固统治而进行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