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资料:
1.护照 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2.照片两张大一寸白底或蓝底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复印件,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请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5.日本入境申请书,需用商务申请书填写,表格于2012年5月1日更新,启用新表填写,以免延误受理时间;
6.亲属名单表,不包括同行人、朋友、同事,必须是在大陆境内的近亲亲属;身在国外的亲属不包括在内,填写一位亲属信息即可;
7.至少提供一张合照或者书信来往的原件,含信封。
居住在福建省的申请人办理赴日签证申请时只能通以下指定两家代办机构办理,即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和厦门对外服务中心。
厦门,漳州和泉州三市居住的申请人须通过厦门市对外服务中心办理手续,以上三市以外的申请人均须通过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办理。
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的地址是, 福州市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4楼。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邀请理由书:由邀请签证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制作;
2.滞在予定表、住民票、记载事项栏内不能有省略;
3. 在职或在学证明书,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邀请理由为探亲,例如: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添付医生的诊断书、婚礼地点的预约证明书等的证明邀请理由的资料。
另外,访友时,请提交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照片、信件等的资料;
4.有效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邀请人是以“留学”在留资格现居留于日本,并由在该留学生学校工作的常任教授或助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以下材料中,只要该教授或助理教授的在职证明书;